范跑跑,为沉默的大多数发言
作者:卢悦 2008-06-07
引用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7b716c01009xjb.html
周五去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做嘉宾发言。讨论的议题是“范跑跑事件”。从四川回来我一般是不大看地震新闻的,从编导那里了解到,范跑跑大名范美忠,是都江堰一家私立中学的老师。地震时,他第一个冲出教室。地震十天后,他写了一个自白,不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以及内疚。他觉得人都是平等的,他没有理由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生命。除了自己的女儿,其他人甚至连老母亲,他都不会肯定自己有当然的责任去救。
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此,我没有引用他的原文,他似乎是从哲学方面思考的。从第一感觉上,我觉得不是很舒服,因为他的矫情。但同时我也因为他的出现,而感到欣慰。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他为沉默的大多数发了言。
自从灾难以来,中国人都进入了一场大悲剧合唱中,范跑跑无疑是这场大合唱中最跑调、最扫兴、最让人反感的人。
很多人都以为这场灾难会净化这个社会的心灵,在节目当场会有很多人歌颂党和政府,我看到了人民群众朴实的一面。但这场伟大的合唱下面,还有很多人是沉默的,比如那些死于豆腐渣工程的冤魂,那些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致残丧生的人们,还有那些作出了不那么伟大的选择的人们,他们被迫保持沉默,因为我们都假定认为,那里的人们都是伟大的,都是牺牲家,都是英烈。今天我听一次危机干预课,讲到如何安慰丧亲的孩子的时候,居然有人说:“我打算这样安慰他:你的父母死得很勇敢。”她到底是谁?上帝?为什么他的父母死都必须是“勇敢”的?他们会说:让地震来得更猛烈些吧?
因为他说了真话。什么“职业道德”,什么“为人师表”,拿这些大帽子扣人的家伙有没有想到,当你把必须牺牲的义务扣在教师身上的时候,你给了他们什么权利?我们在拿圣人的要求对待教师这个职业,但教师就必须做烈士、做圣人吗?
我们越尊崇英雄,越说明它是整个社会的稀缺品,既然是稀缺品,那就不是普遍道德,就是过分高的标准,拿如此高的标准来要求一个普通老师,这不是道德恐怖主义是什么?
在节目中,作为范先生的对立面的那位道德家,用高亢的声音,不绝于耳的谩骂,让这个节目蒙羞。然后又有中途退场这样的闹剧出现,倒是范最后主动和他握手,他居然拒绝和范握手。我不知道这样的道德到底是什么道德。
如果道德就是一种绝对标准,没有对人的脆弱的基本的关怀,没有善意,没有宽容的底线,没有足够的尊重,即使是对十恶不赦的罪犯,也没有一个基本人权的保证,而是“无耻和无耻的平方不绝于耳”,这样的道德不要也罢。
最搞笑的是那个道德家居然举例说,如果做节目时节目棚遇到大地震,大家的生命就要维系在胡一虎身上——他有责任救大家。
为什么呢?什么道理?谁规定一个人必须为另一个人牺牲?有观众说,我们每个人都要扪心自问,真正地震来的时候,我们真能做出英雄行为吗?道德家质问:如果你的孩子在他班上,你还会这么说吗?你知道珍惜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范就不能珍惜自己的孩子?老师凭什么比其他职业更重要?它只是很多普通职业之一,说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这是对教师职业的一种苛责。
我说这个社会的真相是,我们的道德是一个正态分布的曲线,英雄是少数,罪人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平常人,都可能在8级地震的时候撒腿就跑,都有可能见死不救,都有可能不敢见义勇为,这不是世风日下,而是普遍的人性。珍惜自己,保全自己是人性,而作英雄是超越人性,这样的超越,只有超人才能做到,大多数人都被迫站在歇斯底里的道德家的唾液中,沉默不语。
于是我们这个社会就像是皇帝的新装,只有范跑跑出于或正义或作秀(WHAT ERVER!)说了一句真话。于是大家都来攻击他,连那些沉默的跑跑也被裹挟着,将矛头指向那个说真话的人。但毕竟这个孩子站出来了,毕竟我们要面对现实。一个充满道德先生的世界,必然是虚伪的,因为这种道德是一种暴力,是一种压抑,让我们否认人性,不敢于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权利,任由意识形态剥夺我们的自由甚至生命。
从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到文革的狠斗私字一闪念,这种洗脑,这种对人本身权利的亵渎和剥夺,我们做得还不够吗?
我们提倡像白求恩那样纯粹的纯粹利他的人,像王进喜那样为工作不要命的人,像欧阳海为了一匹马牺牲自己生命的人,甚至到赖宁这样只身冲进火海“救火”的小孩子,我们强调什么?我们在鼓励所有人,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不要自己的性命,如果你敢反抗,就要陷入人民群众口水的汪洋大海中。
而所谓的为人师表、老师必须保护孩子这样规定都是这种道德强迫。老师可以保护孩子,但首先要在能保全自己性命的条件下。老师可以组织学生逃生,但前提也是他是否愿意以牺牲生命为代价。
比所谓的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生命的伦理。我们必须要正视一个现实,即使在抗战时期,我们大多数人在占领区还是做亡国奴的,因为比起伟大的抗日精神,我们大多数人会选择活着。这没有什么好羞耻的。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能在渣滓洞坚持下来的,只是少数人,我们尊敬那些英雄,但做一个普通的,脆弱的,珍惜自己生命的人,也没有什么好羞耻的。如果那道德沙文主义者的眼光,我们大多数人的祖父辈的人都不该活,因为他们居然甘做亡国奴!
这是我们很难接受的现实,我们一直以为这个社会我们可以人人都是雷锋,人人都做英雄,但我们都是叶公,龙真来的时候,我们都跑跑了,现在我们不打算跑了,也不打算被这种道德绑架,让羞耻和内疚封上我们的嘴,因为我们知道,珍惜生命,没有什么错误,珍惜生命是所有生命的底线,在这个底线上,人所以成为人,如果连这个底线都没有,我们要么是超人,要么就是被意识形态任意宰割的畜生。我们要回过头,对那些强迫症的道德家说,英雄,你去做吧,我乐意做个老百姓!
另:
我有一些多余的担心:因为范跑跑毕竟是中国人,他还多少有些内疚感的。也许内疚导致他更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理性是好东西,的确可以保护他不受伤害,甚至面对滔天骂名。但这种网络的巨大攻击,其实也在另一方面满足了他的内疚需要某种“惩罚”的潜意识心愿。
他是认同神圣道德的。
但在另一方面,他又愿意接受美国式的个人主义思想,试图做一个鲁迅式的挑战传统文化的斗士。这同样是一种英雄情结,只不过是受难者的形象而已。
在结束时,他的话越发理性,这和他在节目中不断剧烈抖动的腿形成鲜明反差。我觉得他这种强烈的合理化倾向,也许在压抑内心的强烈内疚感,而为了战胜这种内疚,他索性在哲学方面进行了探索,试图从根本否定救人的必要。
我想他的这种强烈压制,好处是让他迅速止血,但痛感却越发强烈了。
反驳
1. 本能与人性
在某些特定情境中,自我保护意识是人的一种本能。就像人们骑自行车跌倒时,会情不自禁地伸手撑地。这种以手撑地的动作,就是一种本能反应。你不可能说,我是老师,我就要用脑袋撞地。同样道理,当危及生命的地震来临时,“撒腿就跑”也是人的一种本能。老师首先是人,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人。人人都知道地震的毁灭性。所以,范美忠在当时情形下,跑得比兔子还快,是人性使然,无可厚非。
2. 我们有没有权利不伟大?
如果全社会都在赞颂牺牲精神,恰恰说明这种精神是稀缺的,如果人人都能做到,我们就不需要树立典型了。社会心理学上可以证明,在道德层面,我们是一种正态分布的曲线或者说是一种两头大中间小的纺锤形分布:英雄和罪人都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平常人,强迫平常人做英雄是一种犯罪。
3. 道德强迫症
一个老师因临难“先跑”,就遭受大众群起而攻之,竟至于失去工作。这样的社会,如果不是集体性的精神虚伪,就是缺少宽容之德。
易卜生说“这个世界翻了船了,我要做的就是把自己救出来”;哈姆雷特则说“这个世界脱了轨了,偏我有责任要把它修好”。做英雄有做英雄的需要,做人有做人的需要,人都是自利的,绝不会无私。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个人都是社会人,都要遵守社会规范,接受道德约束。一个缺乏公德的社会,同样是可怕的。作为老师,范美忠如果带着学生一起跑,或者让学生先跑,甚至舍身救助学生,都能得到人们的认可甚或赞美。但是,任何人,都无权用剥夺某一个人的生命权,来换取另一个人的性命。范美忠先跑,也是为了保存一个生命个体。不能因为他是老师,就强迫他必须“舍己”救人。
4. 旁观者的视觉
圣经里当一个女通奸犯被众人用乱石击打时,耶稣说,你们谁无罪,谁就去砸吧!结果,没有一个人再敢砸了。我们扪心自问,真正地震时,你一定就是英雄吗?赖宁救火以及不会游泳就去救人。当年的鲁迅面对革命党布置的暗杀任务,理直气壮地说“家有老母,恕难从命”,他是否也是范美忠?
5. 社会角色和生命权哪个更重要?
叶公问孔子,父亲偷羊,儿子是否会举报,孔子说隐瞒者是正直的。在儒家传统道德里,人的感情是无数个同心圆,是有差别的爱。所谓推己及人,但到后来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这和既然你是寡妇,就要守贞洁何其相似。我们往往因为一个人的社会角色就想当然地制定出超乎常人的标准要求对方。结果所有人都无法完成这个标准。毛主席号召大家都做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有多少人能做到?
前一阵报道有个救援队队长不救母亲去救别人。我们在干什么?人性是自然的,自己的性命,自己家人的性命是不是高于其他人,如果我们连这个都不能承认,我们就是否认我们最基本的情感。我觉得这不是伟大,这是泯灭人性。到底那个救援队长怕什么?他怕的东西比他母亲还重要吗?前一阵我看24小时,讲美国一个专门与恐怖分子战斗的特工组织,在这个美国式的主旋律电视剧里,男主人公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要在自己的亲人和国家之间做出选择,但他每次都先选救家人再去救国家。我想那个救援队长会一直生活在不能先救母亲的内疚中,就因为他怕天下人的唾骂。
关于泰坦尼克:我相信这是一种训练后的体现,而我们根本没有人知道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我们该做什么。
关于伦理:我觉得只有国家强制机关会有义务。教师不是保安,不能所有责任都推给他。为人师表,这对教师来说要求太高。
涉及到渎职方面的问题:他应该做到,但却没做到,牺牲生命不是一个人必须做到的。
6. 宽容的社会
救人的人的确让人佩服,但不救人的人同样也有自己的空间。如果这个社会只允许一种人存在,不按这种标准的人就要失业,就要钉上耻辱柱,这就是一种暴力